烟消云散话胜男

 

 

 

  希腊史诗《伊里亚特》记述赫克托和亚契力斯绕城大战这一段中,描写众天神拿了天平来秤这两个英雄的命运,小时候我读到赫克托这一端沉了下去,天神们决定他必须战败而死,感到非常难过,“那不公平!那不公平!”过了许多岁月,当我读到满清的皇太极怎样设反间计、崇祯和他的大臣们怎样商量要不要杀死袁崇焕,同样有剧烈的凄怆之感。
                               ──《袁崇焕评传》
 

  一直很欣赏金庸的这段话。李泽厚先生说过:“世界的文化类型分为日神型和酒神型。酒神型文化追求的是个人的自由,日神型文化注重的是群体的和谐。”中国文化属于日神型,中国人一直崇尚中庸之美,所以中国文化缺乏上文所说的剧烈的凄怆之感。但说到厉胜男却是个例外。不管人们如何看待她,厉胜男永远是武侠甚至文学作品中一个永远无法忽略的人物,无论是憎恨还是喜爱。网上关于厉胜男善恶的争论很多,但我一直认为善恶的简单评判在她面前苍白的如一张纸,这并不是说不去评判她的善恶。这么多年来,每每想起厉胜男第一个念头不是她的好坏,而是一种立即升起的激动。这个世界上能让人常常激动的人与事已经不太多了。厉胜男是金世遗的影子,金其实不过是一个思考“我是谁?”的符号罢了,每当面对厉胜男,就会不禁像金世遗一样去思考自己内心深处的影子。

  与许多人物形象不同的是,厉胜男首先让人想起的不是善于恶,抑或是机智,武功,容貌,而是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激动。激动之余,回首看看书中的最后一句“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就只有陶醉于这种凄美之中了。也许我们会一直被厉刺一般的凄厉所深深刺入内心的深处,但细想一下厉与金身上有种浓重的古希腊式的悲剧味道。古希腊悲剧的核心是通过人与命运的冲突来反映酒神狄俄尼索斯精神与日神阿波罗精神(情感与理智)的对立、互动与融合来追求人的存在真理。如果我们从这个角度去分析一下,或许会认清一下厉胜男那因太过耀眼而无法认清的流星般生命。我们不难从厉的身上看出人与命运的冲突。让我们再仔细审视一下厉胜男,家族的仇恨,祖先的荣誉,自己的爱情从她遇到金世遗的那一刻起就不得不依靠她自己的近乎绝望的挣扎来完成。孟神通何等的神通广大,心狠手辣,何况还有一个擅长用毒的西门牧野,恐怕任何人面对这样的仇人都很难有信心;祖先的对头竟是惊艳绝才的张丹枫,以乔北溟的天纵之才尚且两战皆负,逃亡海外,何况是身为孤女的厉胜男;虽有家族的藏宝图,但厉家十余代人均是无功而返;家仇和荣誉可以暂且缓缓,那爱情呢,她的情敌是吕门高徒,而且在厉胜男与谷之华的较量中,我们在整部书中找不出第三个支持者(那两个是不知内情的厉盼归母子),连金世遗自己都不敢承认对厉胜男感情。最主要的还是胜男是一个自由自在的妖女,世人可以容忍大侠们号令江湖,却容不得旁人的无拘无束。金世遗只不过与曹锦儿论个曲直是非,就被称为怪物,那向来不与正道人士来往的胜男也只好注定做一辈子邪门歪道了。其实胜男虽无大善,亦无大恶,而竟连心地单纯的江南亦是屡屡恶言以对,因为她和金世遗冒犯了权威与正统。面对三大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面对世俗的歧视与冷眼,其实胜男命运天平的一端早已下沉了。神决定了她的命运,胜男如是说:

  “我自小就不信命运,我想要的东西一定要拿到,我想办的事情一定要办到,即算是命中注定,我也一定要尽力挽回!”

  点燃自己的生命换来最后的烟消云散,她凄厉一生为的是?是家仇得报,是光大门楣,还是金世遗的一个轻吻?既然已知道自己的归宿,又为何不肯缩,莫非为了那一刹那的凄美?在凄厉之中,厉更像是西绪福斯在永远不停地推动命运的巨石逆坡而行。无论是赫克托还是俄狄浦斯,他们是古希腊式的英雄,不但是一世的英雄,而且他们所对抗的命运固然充满了不合理性与不可抗逆性,但他们的反抗充满为自由而战的合理性与为真理而献身的崇高性,在古希腊的舞台上我们看到是荡气回肠的英雄史诗的壮美。而中国人习惯于尊崇自己的正统,并且为自己在正统的圈子游刃有余而洋洋自得,于是有了薛宝钗与曾国藩。所以厉的反抗更多的是一种凄厉与震撼。

  古希腊悲剧最初起源于酒神颂歌,人们装扮成萨提尔,载歌载舞,通过行动来崇拜狄俄尼索斯。这种行动便是“疯狂”──以歌舞和游行的形式表现出的本质,这种“疯狂”与陶醉使得人们互相融为一体,抛弃个人的存在,在极度的兴奋中感悟到神祗的降临。这种“疯狂”也同时把人内心的一切情感,矛盾而真实的情感,一并发泄出来,奔涌不息,无法自控,时而深感堕落,人不再是自我,受控而节制的个体,此时已完全是狄俄尼索斯的玩偶了。

  在如此强大的正统面前,如此弱小的厉胜男拥有的只有那酒神颂歌般的激情和歇斯底里般的尖叫。邙山吕四娘墓前,谷之华与灭法和尚一战,金世遗酣畅淋漓地戳穿了曹锦儿那虚伪霸道的封建家长面目,而厉胜男在命运与正统面前,更是彻彻底底得反抗与蔑视。正统是理性的体现,但并不代表完美。理性也只有在不断超越中趋于完美。或许是梁氏对自己武侠体系的道德都感到厌倦了,就决定让一个反抗者来颠覆自己的道德,在《云海》中我们不难看到诸多武林侠义道的虚伪。在黑夜里的黑衣中厉背负责任与使命踏上了反抗的不归路。孟家堡中,与金世遗签下生死契约;蛇岛之上,与天斗与地斗与海斗与人斗,火山的岩浆与怒海的澜涛的惊心动魄盖不过厉与金其实最本质的生命的吸引,那奋力的一跳是最深邃的爱情与最狂热的召唤的力量;无名岛里,生死契阔,解开三百年的武林之谜,武林秘笈依然抵不过心中对他的眷恋;邙山脚下,在金世遗迈向谷之华的那一步时,那近乎毁灭的疯狂让厉用生命做代价来阻止金的步伐。于是乎,就这样厉以这种最疯狂的热情支撑弱小的身体在命运的重压下逆命而行。悲剧的最终结果是在人与命运的冲突中达到情感与理智的碰撞,强大的理性必然约束情感的张狂,直至达到两难的境地,最终导致个体的毁灭来带到精神的超脱。厉对爱情,责任,使命是如此的炽热,情感的力量在她身上极度地膨胀,足以破坏任何理性的约束。当然,两难的境地离她已是不远了。京城外的乡村野店,厉杀害两个无辜老人,直接将厉逼入了两难的境地,道德已经将她宣判死刑。当雨夜的嵩山上,金终于离厉而去,正统似乎已经大获全胜,这就是与正统作对的下场。最震撼灵魂的一幕终于到了,天山绝顶,衣袂飘飘。一边是正义与胜利的象征天下第一高手,一边是十恶不赦的妖女。无论胜于负,似乎厉都是最终的失败者。至今犹记厉胜男那一声厉叫“唐大掌门接箭”,仿佛三百年来武林的正统都被这一锥破苍天的厉叫震动。在与理性的对决中,她选择了情感的最终释放,流星般地燃烧了自己,粉身碎骨,灰飞烟灭,烟消云散。直至生命地最后一刻,她都不为世人和情人所理解,当她顶着千夫所指,情人憎恶与金世遗步入礼堂时,她依然未向正统低头。直至最后地烟消云散,释去沉重地责任与使命,终于还我女儿柔情。不禁想起的《重赠卢谌诗》“何意百炼刚,化为绕指柔。”那是英雄的悲歌,这是爱情的挽歌。玫瑰的凋谢终于换来了精神的超脱,在强大理性面前女儿胜男终于赢得了本属于她的尊严与收获。流星的闪耀终于划破了漫漫的长夜。压倒一世的英豪,改写三百年的家族历史,更重要的是以最刻骨铭心的爱情颠覆武林的正统。在梁氏唯美的笔调下,胜男求的不是至尊的荣耀,只是爱人柔情的一眼。但凄美之中,“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的豪情冲天而起。夕阳将金世遗的影子慢慢拉长,那究竟是谁的影子,金终于可以坦然地伴随着自己的影子,不必在正统面前忏悔了。厉胜男的超脱在金世遗的身上最终体现出来。厉胜男与正统的斗争究竟谁是最后的赢家?妖女再一次大获全胜,是如此的彻底。这也许是厉胜男那流星般的生命的意义的一种诠释吧。

  但仅以此来解释厉胜男又有些不够,毕竟她与古希腊悲剧英雄有很大的区别。她身上的凄厉掩盖了她那沉重的宿命感与悲剧性,以致每当想起她,就不禁想起她近乎原古野人的野性。也许是她身上有太重的本我色彩,以致与她那不顾一切的野性将金世遗与读者都拉过去,甚至本身也很完美的谷之华,在这种不顾一切面前黯然失色。金是像一条河一样串起了整个故事,厉则像水中央的一块块险石,激起千堆雪。几乎厉的每一次出现故事就会达到一个高潮:孟家庄的神秘出现,蛇岛上的生死与共,无名岛的惊心动魄,邙山脚下的真情迸发,雨夜里的爱恨情仇,直至天山决定那恒古未有的决斗与婚礼。人们都说《云海》中的金世遗变得没有个性,显得束手束脚,而我说金世遗每一次面对厉胜男时,他都得面对那个内心深处的自我,每一次都被厉胜男本我的力量所震慑,道德的禁区一次次被野性突破。世上的人并不是都要做大侠,有人注定要去做浪子。至今犹记太白谪仙的誓言“我本楚狂人,风歌笑孔丘。”当我们为厉胜男心潮澎湃之时,又是什么来激荡我们的心灵?记得看过杰克伦敦的两篇中篇小说《热爱生命》和《野性的呼唤》,或许杰克伦敦与厉胜男有几分相像。每每想到厉胜男以近乎螳臂挡车的实力去挑战天下第一高手唐晓澜时,就不禁想起《热爱生命》中的一个场面。那个被同伴遗弃的淘金者在北美的荒漠已是奄奄一息,此时一头黑熊企图将他变成上帝赐予的美餐:

  他只好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握紧猎刀,狠命地盯着那头熊。它笨拙地向前挪了两步,站直了,发出试探性的咆哮。

  如果这个人逃跑,它就追上去;不过这个人并没有逃跑。现在,由于恐惧而产生的勇气已经使他振奋起来。同样地,他也在咆哮,而且声音非常凶野,非常可怕,发出那种生死攸关、紧紧地缠着生命的根基的恐惧。那头熊慢慢向旁边挪动了一下,发出威胁的咆哮,连它自己也给这个站得笔直、毫不害怕的神秘动物吓住了。可是这个人仍旧不动。他象石像一样地站着,直到危险过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
                                ──《热爱生命》
 

  如果说淘金者面对黑熊的那一声咆哮是人生命最深处的最原始也是最强烈的力量迸射,那厉胜男所蕴涵并闪耀处的磅礴的光芒则是人面对命运的安排从生命的每一个细胞的最底层发出的野性抗争。寒夜里,独狼对月而嘶;绝境中,胜男逆命而行。这一霎那,我们感到的是最原始的感动与共鸣,这是生命的力量,是野性的彻底张扬。很久以来,我一直奇怪厉胜男身上所蕴含的那巨大的力量,原来那是生命最原始力量的勃发。当我们面对各自的责任与使命的时候,不可能每次都依靠理性的力量,如果一切都是理性的必然,哪只有听从理学家们那“天道有恒”的安排了,更何况当理性变为教条的约束与诡辩的权术时,我们不得不重新依靠野性的力量。如果说对上帝般的虔诚可以打动每一个人,那厉胜男近乎毁灭的凄厉震撼心灵之时也能感动每一个人。尤其厉与金的爱情,完全是野性的呼唤,在他们的世界中没有道德,礼节,规矩,世上一切世俗的东西,但又不是那种琼瑶式爱情童话,是人性深处突破理性的生命本质上的生死依恋。厉是金世遗一生中遇到的第四个女子,冰川天女的绝代芳华,李沁梅的纯真质朴,谷之华的端庄贤淑,可谓各有千秋,唯独厉从心灵的最深处紧紧抓住了金世遗。毕竟金不是循规蹈矩的大侠,而是一个无拘无束的浪子。在人生的重大关节面前,厉的那种毁灭般的偏执与岩浆般的热情将金的心灵上的道德束缚彻底冲破。康德说过:人应该为两样东西而感动,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心中高尚的道德。谷之华的道德召唤固然能将金世遗带出愤世嫉俗的偏激,但当金拜倒在正统的脚下时,那岂不也是一种悲哀;厉胜男的野性呼唤看似将金世遗带入黑暗的深渊,但那是凤凰的涅槃。不犹得想起《卡门》与《呼啸山庄》,卡门与希刺克厉夫均与厉胜男很相似,还有约克郡那萧杀的狂风与云海上的惊涛骇浪。一样的偏执,一样的激烈,一样的近乎毁灭的反抗,如同拜伦的诗,凡高的画,贝多芬的歌,最直接拷问每个人心灵的最深处。而凯瑟琳与希刺克厉夫的爱情也是同样的刻骨铭心,揭示了人类心灵最深邃最纯粹的爱情。但厉胜男又不是希刺克厉夫与卡门简单的叠加与重复。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无论是卡门还是希刺克厉夫他们的结局也是高潮是惨烈的毁灭,而厉胜男烟消云散般得逝去却是一种凄美。希卡二人是在世俗的迫使下将本来得美丽活生生地毁灭,是一种极端的残酷甚至是罪恶,也许是西方基督教人类原罪思想的一种体现。而厉胜男则是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美丽,从始至终就一直在点燃自己地生命,执着地追求自己的梦想。她有自己的原则与做人方式,并从来没有妥协过,无论是正统的歧视还是世人的误解,就像凡高的向日葵一样是如此地直接与炽烈,一生向阳,决不低头。当她烟消云散之时,那是一种凄美。美丽一直就在我们面前,并且不惜用毁灭来展示和捍卫美丽,美得如此凄艳,所有的大侠君子,仙女闺秀都在她面前黯然无语。她从来就不曾丑陋过,只是我们没有看到而已,是她的美丽太过耀眼,让我们不敢直视,还是在理性的框架中漠视了另一种美的存在,而这种美其实是人的本质美。而面对胜男毁灭般地挣扎,我感到的不是她的痛苦,而是生命的燃烧。或许她是一个唯美主义者,宁肯珠碎玉裂的凄美,也不愿瓦全苟活的庸俗;也许她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对自己的追求是如此的炽烈,宁肯与宿命烟消云散,也不愿和追求咫尺天涯。她点燃了生命,焚烧了一切的不公,融化了世人的冷漠,在淋漓尽致,气势磅礴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不屈的灵魂面对命运的巨熊凄厉地尖叫。

  在厉胜男的凄厉之中,更有一种凄美。这种凄美是一种中国式的,大家都知道梁氏素来喜爱纳兰容若。纳兰容若的最重要的意义并不在于他的词,而是在于他所代表的一种风格。有人说纳兰容若听名字就象一首诗,纳兰的凄美婉转和痴情与厉胜男凄厉和激烈融合在一起就形成一种特有的凄美。在中国的历史上与纳兰相似的还有一个半,就是李商隐和晏几道。李比较复杂,但他的一部分诗表现的思想和纳、晏两位比较相似。而厉胜男与金世遗的爱情可以用李诗来注解。孟家堡的金风玉露一相逢,那种心灵深处的似曾相识的只可意会不能言表,只能是“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无论是蛇岛上的生死与共还是无名岛的朝夕相处,尽管金对谷的爱恋与日俱增,对厉的厌恶与日不减,只能依靠复仇的契约来将金留在身边,可谓咫尺天涯,厉的一片痴情在凄厉与激烈中仍不时流露,正是“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而每每厉为金将离自己而去,凄厉之后往往是一种“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的多情;当爱人即将离自己而去之时,厉那种生命燃烧的火焰蓬勃而出,想她必是深深地体会到那句“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的毁灭美;红烛高堂地新房中,当厉胜男说出那句“你过来,让我再看你一眼,啊,让我亲一亲你!”,“世遗,你其实也是爱我的啊!”“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凄美被她演绎地淋漓尽致!我们想象的金世遗应是数十年后,立在厉胜男的墓碑前吟道“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想起对胜男生前死后的爱恨情仇,“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金每每自比大海,而厉则像冷傲的孤月,在希望与失望,痛苦与欢乐之间,品味爱情的滋味“沧海月明珠有泪,蓝天日暖玉生烟”;看着拉长的身影,仿佛又见到了生生死死都摆脱不了的厉胜男,“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后记:很久以来一直很想为厉胜男写些东西,或许是性情相近,从第一次看她出场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她,喜欢她那种流星般的近乎毁灭的自我燃烧,喜欢她那不顾一切地偏执,喜欢她那面对命运的凄厉,喜欢她那对爱情绝对的执着和坚贞。写完这篇文字,我的大学生活也即将结束,四年包括更早的以前,这些年来,一路风雨兼程,回首过去有种沧海桑田,物是人非的感觉。人生路上地酸甜苦辣,喜怒哀乐,一一品尝。我不是智者,永远学不来曾国藩的游刃有余,我很平凡,却依旧要经历种种考验,所以一直所厉胜男身上学到很多勇气。以前总是责怪金世遗优柔寡断,其实正统的力量真是太强大了,我们不可都能像厉胜男那样追求烟消云散的凄美,但可以学到反抗与妥协的方法。这大概已经很多了,毕竟厉胜男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感动。

 

                                   200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