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弹梁羽生笔下的悲情和痴情

李寒水

 

 

 

  卓一航,练霓裳──叹人生几番离合,便成迟暮。《白发魔女传》

  提到他们,就想起很久以前一记莫名的跌足浩叹,或者一个忘记了理由的惆怅。这个故事,如果用心体会,其实很美。因为那份执着,让人相信爱情其实不是黄粱一梦,它很实在,可以等待。
 

  人言:“美好者,不祥之器”,他是江南春雨里的玫瑰,偏要拥抱风沙里倔强的荆棘花。她是血性的狼孩,偏要爱上孱弱的绵羊。爱情之花在两人之间绽放,但是教养,价值和等级观念却在他们又将他们牢牢捆绑。激烈,美感,和悲剧就在于当人的真心和社会价值碰撞之时,会绽放出怎样的光彩。结果是,一个伤心白发远走天涯,一个痴心混乱当场疯癫。然而,卓一航却终于冲破了世俗的阻碍,踏上寻找伊人的旅途。这时,人心的壁垒又凸显了出来。不是不爱他,只是容颜既然没有恢复,心中的伤痛无法平复,裂痕难以弥补,不如留一点未了之情,也给自己留一点尊严,彼此相忆了!卓一航却将其视为考验和修炼,终其一生的等待。
 

  不由得感叹,为什么要偏执至此,将相爱的人和自己苦苦折磨?爱情又为什么偏要波折至此,一波三折,一唱三叹。爱情不是唯一的事情,他们也早已经知道,却要这样坚持,不禁要问又何必如此的执着。也许正是有这样的坚持才将喜欢锻炼成爱,才将人性的懦弱淬炼出刚健饱满的华彩。一生实在是太短暂,他们却宁愿将这样大段的时间花在彼此相持的等待上。每天共着月色星光遥想对方在云海深处模糊的幻影。爱她吗,为什么不去求她原谅,恨她吗,为什么还要如此流连徘徊。也许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人心的距离。若比人生如同一段旅程,他们在途中相遇,却在每个关键处,都转错了弯。
 

  冰山雪地,天山绝域,伫立着两个遥遥相望的人儿,明知不能相守,却还要这样流连等待,一辈子永不忘记!这是一种怎样哀伤的情感,又是多么的庄严!六十年后,一个也许忘记的怨恨的理由,一个也许忘记了等待的理由,一个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原谅,一个不知道有什么可以愧疚,但还要这样地僵持遥望下去啊。当遥望成为习惯,爱情也成为了一个人的事情。就像在《半生缘》里说的,“世钧,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的,总有这么一个人。”也许,就是要这样等在这里,不是等待原谅,不是等待被接受,而是,就是要在离她最近的地方,等在这里,就好了。最后练霓裳如同万年不变的天山,卓一航则是慕士塔格冰川,饱含了人性中的强硬和执着,炽烈和尊严,含着这段感情中所有的伤痕和甜蜜,默默承受着岁月的变迁和心境的改变,挚爱无声,本来也不需要宣言和誓言,行到此处语言是多么的薄弱和可笑。他们庄严的遥遥相望,久久相忆,永远都不会改变!

  金世遗,厉胜男,谷之华──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悯然。《云海玉弓缘》

  是世界遗弃了金世遗,还是金世遗否认了全世界?金世遗有的,是成长的烦恼。
 

  金世遗的一生仿佛是在不断寻找的一生。这点他和金庸笔下的杨过有点相似。到底傲视佯狂是自己本真的面目,还是正直守礼成为一代大侠才是真我风采。金世遗寻的不仅仅是爱情,且是在寻找真正的自己,而金世遗早就已经将那个真我丢弃。
 

  厉胜男性格乖戾,野心勃勃,手段狠辣。谷之华理智善良,谦谦君子,恪守礼教。两女性格迥异,本来极好作出选择,但是金世遗却偏偏游弋不定。不如说,他是一个怯懦的人吧。怯懦来源于内心的迷惘。迷惘与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若比谷之华是光明界,厉胜男是黑暗界,金世遗夹在中间,是人间。他渴慕之华是本能的向旋光性,他逃不掉胜男是本身的阴暗面。之华是他的正直光明的一面,胜男就是他阴暗带有邪念的一面。这是每个人性情中都存在的,只是武林的正派尽力扩大了光明的一面,并以礼教来加以维护,形成了有点过分了的正派思想,最后反而被这种思想僵化。而邪派人士无视礼教,单凭一己之性,毫无节制地扩张人的本性和欲念,最后却成为欲望的奴隶。金世遗是夹在中间的人,他对这些有点冷眼旁观的意思。要完全同化到任何一边,都会使他痛苦,所以他迟迟不作决定,只是一味逃避。那其实也是一种不负责任,偏偏他却无法可想,不禁要感叹,何必自苦如此,也害了自己身边爱他的女人。但是,这也是这个人物卓尔不群的一面。因为根本很少有人会这样徘徊犹豫,至少谷之华和厉胜男是完全不管的。做选择容易,可是,你是否能够承担选择之后要承担的责任和痛苦,如果不能,那请自重。可是他能等,他身边的女人不能等,他们要他做一个决定。那使他很痛苦,因为,他爱她们。他爱之华,更爱胜男。
 

  厉胜男最后一死,其实是必然。杀死孟神通手段毒辣娴熟,暗害谷之华早有预谋,在天山上挫败了唐晓澜,昭告天下自己才是如假包换的天下第一,再借解药逼金世遗成婚,厉家终于扬眉吐气,自己也终于得偿所愿。她是集才智和勇气于一生的女子,邪异得如此的张扬,只是“过由不及”,她旋风般争取来的一切,自己也实在是无法承受的。如同烟花,是一种生命瑰丽的绽放,只一瞬间,在最顶峰的地方开放,随即湮灭,只留下寸寸烟灰。“芳心只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她死在了他的怀里,使他明白自己最爱的还是她。红玫瑰终于成了胸前的朱砂痣,白玫瑰还是窗前的明月光。往事已矣,来者却不可追。只他一个人,带着自己的影子,默默独行。那是他的影子,也是厉胜男的影子,他终于承认了她,直面自己的深心。对于人生,他却还是没有做出最后的决定,只说,要走正邪合一的道路,其实是不通的。但是在续作中,他娶了之华,虽然是作者本着服务大众的心态,我也希望之华有个归宿,但是不可否认,这样破坏了美感,白玫瑰成了衣角的饭米粒,心口的朱砂痣也退了,而且他归了正派,就像《麦田的守望者》里的一代,就算在成长时再怎么叛逆胡来,长大后还是规规矩矩打领带上班,生儿育女,并教育子女好好做人,生活归入正轨,好像从来没有出过轨一样,过去种种选择的痛苦,都忘得干净。那其实也是很悲哀的事情。

  李逸,武玄霜,上官婉儿,长孙璧──物是人非事事休,未语泪先流。《女帝奇英传》

  李逸如果放在其它朝代,会得到看官更多的同情。作者对武则天的偏爱,让人忘记了李逸其实是亡国王孙。如同李煜,亡国的君主,有一腔忧郁深入骨髓,吟风弄月背后,是离家去国的悲怆,如同朱耷,只能画一些白惨呆滞的鱼,和孤独凄凉的飞鸟,迷睁着,斜翻着怪眼,慰藉苍凉衰老的心境。无论是武玄霜还是上官婉儿,都无法理解这份深刻的悲剧。所以,其实她们也没有权利对他指摘。他的天地好像一夕间崩塌了,把他甩到这样的一个荒凉地步,只剩下些残山剩水,那么和是不是女皇帝又有什么关系呢,就算不是女皇当政,难道李逸就会兴高采烈了吗。书中太强调女子不能做皇帝的正统,反而忽视了这一点,让李逸无论怎样,都有点可笑。别人可以无所谓朝代的更替,大不了换个主子。但是唯有两种人不可以,一种是真正的思想家,一种亡国的王孙。前者可以说是王国维,后者就是李逸吧。所以他本身是一个悲剧的人物。
 

  他爱上的女人,是武玄霜和上官婉儿,他们不理解他的悲伤,作者在这方面也没有怎么挖掘,最重要的是她们归了武则天,这使他深深痛苦。特别是武玄霜,和李逸打打斗斗,纠缠不休,一点情思蜿蜒,在作者古典的笔触下差点无处寻觅。武玄霜豪气干云,却为了李逸的一张古琴来来去去,婆婆妈妈。纤弱忧郁的王孙,爽朗美艳的女侠,才情横溢的才女,三人之间兜兜转转,偏偏难以相忘。他们谁也没有说明,却是谁都了解这样含蓄的感情其实是很深很深的。李逸却要因为责任娶长孙璧,更落魄远避天涯。这个人物真的是悲到家了。
 

  而这只是故事的开始。故事行到此处方显出人生的残酷。李逸是上天给长孙璧的礼物,正是因为太贵重,所以让她难以承受。八年的美梦被武玄霜的到访打破。长孙璧无比痛苦的预感到自己丈夫和武玄霜的相遇和自己失败的必然。一番争斗,武玄霜和李逸终于相见,经历八年风雨,两个人遇上也只说些浅淡应酬的对答。如同小船漂在幽深的潭里,微波不兴。她是护花的女英,远赴塞外,来找这个迷途而不知返的屈子。读来自有一种悲伤绝望。而长孙璧本来假死却弄假成真,李逸悠悠醒转却发现老婆和尚未出生的孩子已经死了,自己抱着的只是妻子僵冷的尸体而已。任武玄霜智计无双,李逸痴情一片,却跳不出命运翻云覆雨手的作弄。一朝梦醒,李逸作了未亡人。八年的朝夕相处,数次的生死一线,自己又怎会是无情之人。他再游长安,正应了李易安所言的“物是人非事事休,未语泪先流。”身心疲惫麻木,毫无成就,还要勉强生活下来。这就是失败的人痛苦无奈的心境罢。
 

  李逸死于内庭斗争的一颗毒药。那是毫不知情的上官婉儿给他服用的。临死前,他听着缥缈婚嫁的音乐,深深地祝福婉儿,因为那是她要走的路。却对武玄霜说“只有你的恩情,我尚未能报答,而且还要将身后的事情来麻烦你……”他将玄霜当作是肝胆相照的红颜知己,还是血浓于水的亲人妻子,连他自己都惘然了吧。只觉得一天一地,活了半生,只有这样的一个人可以生死相托,他把自己和别人生的孩子托付了给她,觉得很放心。这的确是一句至为深刻悲哀的话语,有辛酸的甜蜜,听了令人掩面叹息,为什么相爱的他们要弄到如此凄凉的地步。那是一种凝重庄严的悲伤和绝望。苦恋是一道刻在心上的伤,夏侯坚曾劝武玄霜道:“岁月无情,一个人要做的事情很多,是应该早点把自己医好。”可若是医好了,又拿什么来证明自己爱过呢?梁书中的痴男怨女们,总有一种明知爱情是毒药偏是欲罢不能的痛苦,是痛苦还是甜蜜,只有当事人才知道。李逸在上官婉儿出嫁的喜乐声中黯然死去。当时武则天被迫退位,对她来说,这一生努力的结果何尝不是一个凄惨无奈的句号。也许只有一句经历过就已经无悔来聊以自慰了。这本书中每个人都没有得到幸福。或者生在帝王家,本来就没有必要谈什么幸福。李逸的故事不同于萧峰死时的热血崩张,反而很缓慢,如同一根丝线,在一缕一缕割着皮肉,灼着愁肠,生命的水一滴一滴地流逝,冷静犀利,到最后,只剩下冰凉的麻木和彻底的绝望。

  张丹枫,云蕾──三生石上旧精魂,赏月吟风不要论《萍踪侠影录》

  张丹枫和云蕾,其实是很般配的。剑法他们双剑合璧,身世上他们注定兵刃相见,学识上他们又是家学渊源,性格上也是互补。任谁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了。但是很般配就一定会在一起么。许是自己的私心作怪,我一直怀疑说到爱情的层面上张丹枫为什么会爱上她,又爱上她什么?云蕾是一个至为简单的女人,太容易被张丹枫看得通透,只能解释,这是三生石刻已经注定的。
 

  第十回“一局棋残英雄惊霸气,深宵梦断玉女动芳心”中毕道凡说:“这幅画找到它的真主人了。你们都听见张丹枫临去的吟诗,那是何等气魄,不问可知,他定是按图索骥,要发掘他祖先当年的宝藏,与那幅无价之宝的地图,再举义旗,重图帝业,又一次与朱家争夺江山了!”读到此处,想到张丹枫那青春飞扬,不可一世的神情,当真有群雄束手,长剑空利,勇猛无匹,谁于争锋的感慨,先生笔下十二分的星光,都被张丹枫一人占尽,豪兴一起,恨不得先干上三大杯,与书中人对饮,再往下读。
 

  往下就是比较郁闷的事情。张丹枫选择了抗击蒙古的侵略,俨然化身为智计无双的国士,他与云蕾情孽纠缠,成了先生笔下又一个为爱情而疯癫的大情痴。可是,终究当初的霸气已经消磨了,使这个人显现了一点悲剧的色彩。他虽然促进了两国的和平,却差点赔掉了身家性命,他对仇人之女痴情一片,得来的,却是如同施舍一样的爱情。少年人的豪情,尽然就这样白白消耗殆尽。他本想一争天下,看到外族入侵,就放弃争霸,决定抵抗外辱,然后老父惨死,女友远离,他只身返回中国,然而连国事也无可作为了,这样来说,其实没有他什么事情了,他得到的何尝不是一片伤心和绝望。一人一骑孤身一人从翼北行到江南,谁还认得那个当年的天之骄子?他是否还有吟咏出“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豪情。真正的悲伤是说不出来的,甚至想都不敢想,却真实地存在于当事人身边的每一缕空气中。
 

  故事一路行到这里,已经是一片凄凉了,就算先生笔锋一转,给他一个喜剧收场,那是否就是张丹枫想要的呢?也许这就是历史小说的无奈,任凭张丹枫惊才绝艳,却无法扭转已经注定的历史,而真的去争这个江山,所以作者只好牺牲了原来这样一个很有霸气的男子,让他在情海里打滚,顺便参与一下土木之变。话又说回来,中国的开国皇帝大多带着土匪气,对纤尘不染的张丹枫也实在不宜。他最后完全没有了野心,携美而归,也算不错。
 

  只见那书生走近摩挲,看了又看,忽而高声歌道:“谁把苏杭曲子讴?荷花十里桂三秋。那知卉木无情物,牵动长江万古愁!呀,牵──动──长──江──万──古──愁!”唱到最后一句,反复吟咏,摇曳生姿,真如不胜那万古之愁。张丹枫身在夹缝中,自己的命运,甚至两国的命运都挽在自己的手里,自己是否能背负得起这样的沉重呢?又为什么是自己要去背负呢?不知道,所以才要狂歌当哭,发泄积郁,不过真正的积郁是发泄不了的。所以后来才会疯颠。但是,他又不只是发泄自己的命运之愁,还有更加广袤深刻的命题。铁打的江山,流水的皇帝。人生易老,偏偏对应着万古不变的卉木无情之物。岁月无尽,苏杭曲子传了一代又一代,长江兀自奔流不息,自己却是光阴有限身,沉腰潘鬓消磨,宇宙是多么的宏伟无情,个体却是多么的渺小阿,以有限之身,去争无限的江山,又是多么的可笑和可悲呢?王图霸业,不胜人间一场豪醉。这样的哀愁,也只有俯仰古今愁的张丹枫才能发出。云蕾是不是了解呢?当时林中狂歌当哭的美少年,好像要进行一场认真豪华的游戏,天下才是他纵横的游戏场,只是这样的男子,不是拿来配的。

  凌未风,刘郁芳,韩志邦──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七剑下天山》

  凌未风的原型来源于牛虻。少年的凌未风原名穆朗,十分俊秀,和刘郁芳是一对情侣。因为错信奸细,透露了自己组织的行藏,使得组织几乎被一网打尽,因此被刘郁芳打了一巴掌,少年的自尊和自责让他想投河自尽,却意外地看到了垂死的天山剑客杨云骢,并受了他的嘱托,假死,独自一人带着遗孤去了天山。等到十六年归来已经是面目全非,出言冷峭的天山神芒了。一双眼睛犀利冰冷,却只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绝望柔情,他还是像少年时一样,习惯绞纽着手指,这个男人实在是悲情。虽然得知当年的恋人还是对自己没有忘情,却不肯相认,苦苦地折磨自己和爱人的心。也许就像词中所言,心境和经历都不同了,就算旧事重来,“终不似,少年游”。他说过一个故事,骄傲的少年爱上了更加骄傲的少女,并为了得到少女的允婚而当着众人的面跪倒在她的裙下,当少女心满意足地同意时,他却杀死了少女,自己也自杀了。那个故事叫“谁是最骄傲的人”。凌未风说:“这首歌虽然不近人情,但也唱出了人的自尊,虽然那自尊是过份的。”也许太过痛苦的过往就像是一场噩梦,如果不愿记得的话,就亲手将过去一切埋葬。不管是穆朗还是凌未风。都是骄傲的人。那份骄傲的背后,却是一颗伤痕累累,鲜血淋漓的心。就像他丑陋外翻的伤痕背后,其实是稚弱美貌的容颜一样。
 

  少年时被朋友的出卖,被爱人的误解,西行路上遇到种种折磨,俊美的脸更是惨遭毁容,并在冰天雪地里患上了痉挛之症,天山北高峰寂寞的学武,还要代为抚养婴孩。他尖刻得不近人情,偏执得过分,但是若没有这样过分的自尊和偏执,他怎么能挨下这些痛苦和磨难?那时的他,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大孩子啊!他们相互试探,各自隐忍,刘郁芳说:“我一闭起眼睛,就会看见他那可怖的,绝望的,孩子气的脸!我杀死了我最好的朋友,我做错的事情是再也不能挽回了!”爱情和死亡一样都至为霸道。那个少年的影子硬生生霸占着她的深心。她知道他就是穆朗,却被他的冰冷和尖刻挡在门外,他知道自己还爱着她,在深心里给她留了一个位置,他把这份爱埋得很深很深。他给自己戴上了无形的面具,只一个人在面具后面深深伤心,独自饮泣,包扎着伤口,他爱刘郁芳,也爱自己的面具,自己的骄傲。
 

  后来一场大战,刘郁芳从危崖上失足跌下,人在半空,犹自尖声叫道:“凌未风,你现在还不说实话吗?”这时,凌未风才承认,大声叫道:“我就是那个孩子,在杭州长大的那个孩子呀!”想来,刘郁芳的这一问已经暗自问了何止几千几万遍,没有一刻忘记,而凌未风的承认,又何尝不是在魂里梦里千回百转,已经准备了十六年了。生死都不能彼此相忘,只想着再问一句,你就是当年的他吗?慕士塔格山上,朔风怒号,流冰裂响,时间又好像回到了十六年前钱塘江边,江水奔流嘶吼,演绎着又一场生离死别。慕士塔格见证了白发魔女和卓一航的爱情,如今又为这样一对苦情之人做了见证。没有时间悠悠流去的伤逝,有的是生死一爱的凄厉嘶吼。那一刻爱情战胜了自尊和骄傲,冲破了时间的樊篱,绽出绝美的光彩。
 

  故事的结尾,其实并不喜欢。有人说作者效法的是《宝剑金钗》,韩志邦拼将热血酬知己,为救凌未风而毁容请死。终于和解的恋人,却因为夹了这样一个人,而不能相守。这个结尾让人很不舒服。狄更斯的《双城记》中的西德尼。卡顿为了露西的幸福而主动求死,替换了查尔斯而上了断头台。因为卡顿的成全,他们逃出升天。“我看见,在他们以及他们子孙的心里,我始终占有神圣的地位,她老了,每年的今天,都为我哭泣。我看见他们彼此尊重,相敬如宾,但是,在他俩心目中,我的地位比对方更为崇高,更为神圣。”也许东西方的审美不同,我更加赞同的是后者。

  云舞阳,牟宝珠,陈雪梅──残梅冷月临新冢,泪洒西风总断肠《还剑奇情录》

  还剑书中,这个故事模仿的是《雷雨》。里面我最喜欢的是上官天野,和云舞阳。上管天野至情至性,得知爱慕的萧韵兰喜欢的是陈玄机,就帮萧去追陈玄机,身为武当的掌门弟子,却不甘摆布,道:“与其做欺世盗名的侠士,不如做杀人放火的大盗,天下汹汹,黑白混淆,但求无愧于心,做一个令奸人震慑的大盗又有何不好?”而云舞阳更加是个特别的人。他是张士诚的部下,为了夺取宝剑,竟然将自己第一个妻子在长江之战中推下了长江。他又娶了武当掌门的女儿,诱使她偷得家中的“达摩剑谱”。他和后来的妻子隐居起来,却一直怀念着前妻。他对第二个妻子很冷淡,却把房间布置得和原来陈雪梅家中一模一样,广植梅花,吃陈雪梅喜欢的小菜,甚至画了图样,教女儿裁剪三十年前流行的女装,将女儿打扮成陈雪梅的装束。经常在梅花树下怀念自己第一个妻子。
 

  这时引出两个支线人物。武功第一的石天铎和玉面丐侠毕凌风。他们分别爱慕着云舞阳的两个妻子──牟宝珠和陈雪梅。玉面丐侠毕凌风相貌俊朗,却因为陈雪梅之故,惨遭毁容,并被剜去一臂一腿,成了半边人。而石天铎被云舞阳所杀,终于使牟宝珠决定反出家门。一场激战之后,牟宝珠和云舞阳深受重伤,活不过三天。牟宝珠依然要完成石天铎的遗愿。她说,“今生你能听我的遗言,我已感到心满意足。好,我走啦!嗯,我担心我三日之内,赶不到石家,暂借玄机这匹白马一用,他醒来后你告诉他,叫他和素素到石家来收殓我的遗骨,并将这匹白马取回。呀,或者,或者不告诉他们也好,我叫天铎的孩子将来把这白马送还。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像今日这般的散了,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岂不是比同床异梦要胜过多多!”死生凭一诺,不愧女中豪,在这一刻,他们突然对对方有了很深的了解。云舞阳在垂死之际,终于爱上了这样骨如钢,情似水的妻子。
 

  不由得感叹,其实包藏了阴谋的爱情也是爱情。因为人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贪婪和狭隘。但是,在这之中发生的爱情,就像是沙漠中孕育出江南的花朵,虽然不能久长,但是那份绽开时的美丽,也足以让人感动了,甚至一生不忘了。可惜的是在这方面,男人有天生的优势,如果一个女人这样,就要给读者口诛笔伐。也许是因为女人在世人眼中看来是为爱情而生的,而勿略了她们也有掠夺有争斗的勇气和权利吧。
 

  云舞阳是天生的戏子,这一生好像都在演一场场豪华惊险的戏剧。他戴着善良正直的面具癫狂地掠夺,贪婪地索取。演完了戏,他的深心里却是无边的寂寞和悔恨。等到最后,才发现,原来自己也是置身于一场场的阴谋之中。他对政治没有了兴趣,却依然希望自己是天下第一。他杀死了石天铎,击败了武当五老,伤了毕凌风,他终于成功了。可是在一场场的激战,一次次的阴谋中,自己也承受不了,终于发现人生如同大梦初醒,千算万算,他算不到的是人心!人心的鬼蜮,或者善良正直,都是他算不出,甚至理解不了的。自己手上看似挽着一切,其实什么也没有。他曾被两个女子所爱,但是两个妻子却相继离去,对于女儿他也知道自己没有办法给她幸福。他希望陈玄机能好好照顾自己的女儿。他很喜欢陈玄机,甚至在他受伤昏迷时像对自己的女儿一样抱他上床,给他盖被子,细心照料他。最后却发现陈玄机是陈雪梅和自己的儿子,原来这是一场乱伦的悲剧!只听得云舞阳断断续续的说道:“让他们去吧!去吧……请你把这几间房子一把火烧了,将我的骨灰带回江南,我不愿埋在这伤心之地。”说到后来,声音已是不能分辨,本来他还可以有三天性命,但在极度伤心之下,心脏爆裂,这位费尽心力、做成功了天下第一剑客的云舞阳,竟就此一瞑不视!他死于自己内心深处欲望的反噬之力。
 

  只可怜了陈玄机和云素素这一对小儿女。“轰”的一声,好像晴天起了个霹雳,陈玄机什么都明白了,陡然间忽见云素素玉手一扬,将那柄昆吾宝剑抛了过来,颤声叫道:“玄机,玄机,你,你,你明白了么?不要近我,不要近我!”这一瞬间陈玄机好像突然给抽掉了魂魄,身不由己的仍然飞奔而上,不知是云素素想避开他还是偶然失足,突然一步踏空,从千丈高峰直跌下去!
 

  山风陡起,山谷四面都响起了陈玄机惨厉狂叫的声音。

  祝家澍,海棠──自送别,心难舍,一点相思几时绝。《江湖三女侠》

  祝家澍和海棠是一对恋人。海棠被选入宫中当宫女,因为一曲琴音,被康熙临幸,生下唐晓澜后,因为倾轧,被关入冷宫,生不如死。二十八年后,唐晓澜入宫,看到了自己的母亲。海棠因为伤心绝望,老弱不堪,处于弥留。这时祝家澍悄悄进宫。三十多年过去了,祝家澍其心未死。拼了性命冒险入宫想再见海棠。他打扮成一个侍卫,走到了冷宫前面的荷塘,忽见一群宫女,抬着竹床,床上躺着一个女人,身上盖着白布。这女人正是祝家澍三十年来日思夜想的海棠。祝家澍见竹床上白布盖着的女人,头发稀疏斑白,面色十分可怕,露出来的两只手,手指有如鸡爪,不觉打了一个寒噤,心里暗道晦气。三十多年不见,海棠早已不是他心目中琦年玉貌的佳人了,他竟然相逢不识,做梦也想不到这形容可怕的老女人就是他舍命来会的情人。
 

  他们就这样错过了,然后,海棠就死了。
 

  这是不是一个很悲伤的故事?在故事中我们会说,这太巧了,但是如果放在现实中,我们却会感叹,这太不巧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亲爱的,我站在你的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为了爱情消磨一生,到头来,连所爱之人就在身边也无法相认,也认不出来,只道了一声晦气,就匆匆走了。虽然当事人都不知道,但那是生离也是死别,是光阴耗尽,春蚕到死,求得的一个结果。虽然是至为悲凉的一个结果。
 

  那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纳兰容若,冒浣莲──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七剑下天山》

  他和她第一次见面,她一身花匠打扮,听他在亭子里弹琴。清歌一曲,弦断数根,深情不寿,惊动了她远客的心,她说:“公子之词,上追南唐后主,具真性情,读之如名花美锦,郁然而新。又如碧海澄波,明星皎洁。何必拘泥于一字一音?”然后,他看她下棋,窗外松风阵阵,繁花飞落。他说:“满汉两族,流出的血可都是红的,他们原应该是兄弟。满洲贵族,自有罪孽,可是不见得在贵族中就没有清醒的人!”后来,他在边塞帐外,听她横笛而吹,引吭而歌,都是他的词。风雪一夜,他和她品茗清谈。他清奇超俗,她兰质慧心,他们也许都觉得对方有点深得吾心的感觉。可是,她爱上的,是那个陪她走了千山万水,总是要她提点,要她照顾的傻小子。他感叹:“你可真是彩凤随鸦”。但是她却说:“比如我和桂仲明,同是江湖儿女,我喜欢他的戆直纯真,他虽不解诗词,我也并无所憾。以你的身世,尽可找得温柔贤淑的闺秀,何必过份苛求?”他闻着她身上细细的甜香,销魂蚀骨,他见她眼波流转,不禁郁闷不已。她说过,“同在异乡为异客,相逢倾盖便相亲。”他,不过是她在异乡逢的异客。而她,不过是他白玉楼头偶然相逢的惊鸿。
 

  有很多人都感叹这对人的郎才女貌。他也许只是她词中娇嫩的绛住珠仙草,生于帝苑,带着黄金的枷锁。而她是楼外自由的飞鸟,他爱上的,是她的出尘不羁,她赞叹的,是他的高贵脱俗。但是她是名门的侠女,他是皇族的贵胄,政治上他们对立,身世上他们是如此的尴尬,况且,他有深情爱过的妻子,她也有铭在心上的人儿。正如花朵无法离开帝苑,飞鸟也不会因为仙草而放弃自由。他和她,只能是一曲一歌恭酬作答之间的浅浅之交。也许至为清冽甘甜,却离百年相守太远太远。
 

  桂仲明是一介粗人,傻得可以,纳兰懂的那些,他必是不懂得的。但是从剑阁到京都,再到塞外,冒浣莲的剑上有多少血,以后还会有多少,纳兰不懂,桂仲明却是懂得的。宝剑和神砂,就是如此相配。多少次的相濡以沫,几万里的生死相依,福祸同担,她一点一点地唤回了桂仲明的意志,也慢慢地依顺了他。桂仲明对她心中爱慕敬佩,唤她作“冒姐姐”,也依顺了她。江湖风雨十年灯的漂泊,并不会因为桃李春风一杯酒的相逢而草草钩掉。
 

  缘起缘灭,纳兰浣莲这两个人的交错,岂非像是苏子笔下的惊鸿一瞥?飞鸿不会留恋于泥雪上的指爪之印,因为还有更加遥远的地方在等着他们飞去。那短暂惊艳的相遇,因为偶然,因为一生只有一次而显得格外的美好。冒浣莲是有智慧的人,晦明禅师将要圆寂之时的暗语,别人都不省得,偏偏她解得下。正因为如此吧,这样一段旖旎的感情,被她轻轻拂过,了无痕迹。
 

  书中最后,京城相府的白玉楼中,纳兰容若对月怀人。他不知道那晚正是冒浣莲的洞房花烛夜,更不会知道冒浣莲也曾经想到了他。
 

  他吟道:
 

  非关癖爱轻模样,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  谢娘别后谁能惜?飘泊天涯,寒月悲笳,万里西风瀚海沙。
 

  有时感叹,若能如人言,用情如行云流水,行于当行,止于当止,亦是一个解铃的妙人。那一场场的震慑心魄,在美丽些,经年不忘,也不过是雪泥鸿爪的相遇罢了。若于曲终人散之前嘎然而止,必是人世间最诗意美丽的相逢。

  杨云骢,纳兰明慧,飞红巾

  以前不喜欢《七剑》中的主角们,也想不起要为他们写一些什么。楚昭南太自私,杨云骢面对感情太犹豫了,而飞红巾如此强势,又有什么人敢爱上她呢?但是,这段时间,想法渐渐地变了,站在故事外的我们,自以为客观从容地看待书中的感情,但是当事人的感受我们能够体会到几分呢?在那铁血的时代,一支牧歌燃烧起千里苍茫的草原,烽烟四起,鲜血浸染了战衣,那些骄傲的,犹豫也罢,温婉也罢,美丽也罢,自私也罢的人们啊,其实都是一些孩子们呢!命运在他们的脚下交错蔓延,前途弥漫起一阵烟水,性格,使命,梦想,责任,情愫就这样压上了他们稚嫩的肩膀,清亮的眼睛渐渐被遮蔽。八百里云和月的路上,少年们披星待月,快马加鞭,奔赴自己的命运。他们终将也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为自己的成长支付血泪,直到他们更成熟,更宽容,更世俗,更精明,更阴暗,更痛苦,或者,还在跋涉的途中就丧掉性命。
 

  杨云骢是帮助哈萨克族人抵御清人的天山大侠,偶遇伊犁将军纳兰秀吉之女纳兰明慧,一点情愫暗生。当他作别明慧时“心里却是充满怅惆。他感到生命的充实,又感到感情的空虚!”怀想美人如玉,这个少年也许第一次尝到了情爱的滋味。但是那种感情,在心中回转之后,只能于唇边吐出一缕嗟叹。如果不是后来的相遇,明慧用自己的身体去证明那段感情,杨云骢也许就会选择永远都并肩作战的飞红巾了吧。毕竟他对飞红巾有好感,而那种好感做别的不够,结婚却是绰绰有余了。
 

  我想明慧一定是很娇嫩的人儿,决绝而痴情。她献身给杨云骢时,那个如同细磁般小女儿,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虽然远在塞外,将军府中也应该是青葱峥嵘的,明亮的阳光被碧玉般的叶子筛下来,在窗下投下光影迷离交错,她的睫毛应该很长,如手掌般合在如同蜜桃般的粉颊上,一双妙目流转,一双柔夷玩弄着衣带,那话从柔软如花瓣的嘴唇吐出来却是决绝的,“一切苦难由我承当,我不愿意你在这里冒着生命的危险……我把我的一切奉献给你,我们虽然不能成为夫妇,但我仍然还是你的妻子!”一夜缠绵,亲爱而痛苦,很美吗?是至悲还是极喜?少年时候的决定,是轻率而愚蠢的吗?还是决绝而暴烈的?那是暴风骤雨般的爱,一辈子只有一次。她可以为那一份感情献出一切,包括肉体和灵魂,但是却不能完全抛弃自己的身份,自己的立场。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啊。为什么一定要因为爱情,而拉扯掉一切阻挠的东西呢?他们也有各自想要保护周全的人,也有要背负的责任,也有不能忤逆的立场。和自己心爱的男人睡觉,为他生一个孩子那已经是少年的明慧能做到的最好的事情了。以后天打雷劈也罢,刀剑加身也罢,身败名裂也罢,那甜蜜而痛苦的一夜,毕竟开在了岁月的深处,不曾凋谢。后来她的丈夫多铎是痴情的,可是她爱的并不是他。
 

  相比于明慧,少年的飞红巾好像男子般强悍,“夜色沉冥,一条红中迎风飘拂,显得特别鲜艳夺目。飞红巾左手持着一条软鞭,右手拿着一柄宝剑,一声不响,站在门的正中,就如古代一个女神的石膏雕像。”那是一个饱含了力量的女子,刚健而勇敢,骄傲而自负。可是那个坐在帐中听少年爱人弹琴唱歌的女子,还并不真正懂得情爱的滋味。她只爱少年美妙的歌喉和卓绝的琴艺。她爱上杨云骢时,也渐渐在他的面前变得有些卑微了。爱情总是让人变得卑微而惶惑的。当她知道杨云骢爱的是明慧时,她想杀死明慧,千里驰骋,找到明慧的时候,却看见她分娩在即,却遭马贼包围。那个时候,这个坚强的女子又会是怎样的心情,长鞭翻飞,撕裂血肉,她的心里又是怎么样的痛苦和煎熬,是不是如同暴雨如注。她亲眼看这一个生命的诞生,也在瞬间枯萎了心中汹涌的爱情。她觉得这个孩子很像杨云骢,所以,她也爱上了这个孩子。她平静地拿出一串珍珠送给自己爱的人和别的女子生的孩子,默默退出了这场恋爱的交逐。在这场战争中,她一败涂地,宛如从高高的天空中跌落,她骄傲而倔强地逃走了,一阵风起,红巾下的乌发朝丝暮雪,那一袭烈焰般的红巾最终随着那人青春的消逝湮灭了,只留下瀚海大漠,碧血黄沙……
 

  看过一个电影,女主角说:“如果我当时真的和他相遇,结婚,生几个孩子,老了,那么这也不成为一个故事了。”那么谁是幸运的呢,是故事中的他们,还是看着故事的我们,或者,这本来就是一个无法回答,也无需回答的故事。

  后记:排名不分先后,只是随手排的。本来想凑足十个故事的,但是开学了,对着乱七八糟的大四生活,顿时泄了气。看过一个电影,女主角说:“如果我当时真的和他相遇,结婚,生几个孩子,老了,那么这也不成为一个故事了。”那么谁是幸运的呢,是故事中的他们,还是看着故事的我们,或者,这本来就是一个无法回答,也无需回答的故事。
 

 

精品回复
 

  华清颦:
 

  便如八月的心思。刀光剑影的江湖,“死生一诺”的义烈固然令人血脉贲张,真正触动女孩子心底最温柔一脉的依旧是缠绵悱恻的爱情。然而寒水终究不是只看得见风花雪月的女子,所以笔下的爱情,局限不在爱情。譬如悲剧碰撞的光彩。譬如庄严的等待。譬如属于金世遗的成长的烦恼。譬如张丹枫的悲伤……。所谓乱弹,原不需要章法。但寒水深厚的底蕴使得柔媚的爱情,也有了纵横捭阖的意味。关于爱的悲欢离合,又正如: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尤其推荐白发,云海,女帝以及最后的兰冒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