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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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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明风下班路过一家影像公司,看见门口摆放着一盆百合花,心里一阵刺痛,眼里面浮现一个单薄无助的影子,落落,很多年了明风以为把她忘记了,其实她只是被封印在内心,如同一根菊花的刺若隐若现。
   落落幼小的时候就是个忧伤的孩子,一对忧郁的眼睛里面蕴藏着绝望,尤其是她两只手悠闲的插在口袋里仰望天空的时候就感觉她特别的寂寞。
   他们一起逃课到野外抓螃蟹,看电影,去一些古老的胡同里吃混沌面。他们年幼的赤子心渲染了一片夕阳,少时不轻狂青春又能几许回荡呢。
   落落总告诉明风,她不幸福。
   虽然她有个富裕的让别人垂谗的家庭,但父母缺是三天两天打架,砸东西,闹离婚。有时候看她不顺眼也一顿毒打。
   落落总是用怨恨的眼神看着她妈妈就是不哭不掉一滴眼泪,
   都这么不喜欢我,为什么就生下我。
   然后她也砸东西,房间的台灯,电脑,梳妆台无一幸免。
   每天晚上放学回家总是空荡荡的一个鬼也没有,爸爸可能在游戏场玩赌博机,妈妈可能在在陪客户打高尔夫,空旷的客厅里仿佛如地狱一般吞噬着她。
   曾经落落告诉过明风情愿生在一个普通人家里,能在父母的怀里撒娇,能放学的时候有一家人在等她吃饭,每次落落的妈妈开车带她去专卖店买名牌衣服她就想吐。
   落落喜欢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把CD的音乐调到最大,配合快步伐的摇滚节奏,拼命的摇摆着头发,整个房子都在摇摇欲坠的,一直跳到脱虚了就跑到卫生间里面吐。
   有时候村明风觉落落简直就不是人应该是飞蛾,一只喜欢扑火的飞蛾,落落就开心的笑,能抓住扑火一时间的快感,即使死了也无怨无悔的。
   不知道飞蛾会不会失眠,如果落落是只飞蛾,也是一只夜夜失眠的飞蛾。
   明风总是一边静静看着落落,发现落落长大了,已经不是那张扬轻狂的小女孩了,有点担心她,她已经会隐藏自己的忧伤了。
   一次明风看见落落蹲在学校公园门口,身上污碎不堪,散乱着头发,额头上有块乌青,一看就知道是被邻校的男生欺负了。
   北方的秋天已经有点凉意,阵阵秋风吹过的时候卷起血红的枫叶,在尘土里面沙沙做响。

  

2.
   明风总是落落带回家,让妈妈把家里一切好吃的都做给落落吃,那时候可能是落落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光,大口大口的吃明风妈做的红烧鸡翅,简直不把自己当外人无忧无虑的吃着满嘴油汁。
   明风妈就慈祥的对落落微笑,误以为和落落在谈恋爱,从那时候明风才发现自己早已经喜欢上了落落。更多一点的是对落落有着忧伤的怜爱。
   他们经常手牵着手走在大街上,宛如一对恋人,脸上的潜藏的稚气又像一对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落落的手像花瓣一样柔软,明风的手干燥而又温暖。



3.

    落落那年十八岁,风华正茂拥有绝色的容颜和一股盛气凌人的气质,就像盛开的百合花一样。
   十八岁也许是所有灾难降临的一年,落落爸爸的公司倒闭,亏空国家几百万的税收。
   爸爸卷走银行里面所有的存款跑到加拿大去了,家里的车,房子全被国家没收拍卖,妈妈遗留了一张高额的保险单给落落后就从胜利路最高的一座大厦的十八层破窗跳下去,楼下车水马龙人山人海警车哀鸣。
   落落没有哭没有掉一滴眼泪,只是轻咬着嘴唇,静静的站在那直到天黑。
   后来她就有一个男朋友叫离彻,是一个咖啡馆里的爵士乐手,长长的头发染成了金黄色。经常带着穿吊带衫和高跟鞋的落落出入高档的酒吧,背影消瘦而又落魄。

   二十岁的明风,血气方刚挺拔的个子能给别人一种能依靠的安全感,俊秀的脸上隐藏不住含蓄的腼腆。
   落落却把他当成哥哥,两个人见面的时间少了。
   落落大二就缀学了,用妈妈死后留下的保险金买了一套单间的房子,白天睡觉夜里游荡在三里屯的那条酒吧街上。
   一次在三里屯兼职做家教的明风半夜从学生家出来的时候看见了落落和离彻,相互拥抱着走进一家酒吧。
   一切都看在明风的眼睛里,他就蹲在马路边上静静的抽着烟等待他们出来,看见他们缓缓的出来就离开不被他们发现。
   落落喝的酩酊大醉,蹲在马路上狂吐,离彻幽魂一般在一边扶着她。
   夜里灯火阑珊的霓红在脸上晕眩,酒吧里面的摇滚乐肆狂的回荡在整条街道。
   一个穿西装的中年男人貌似也喝醉了,蹒跚的走近落落身边。
   满脸横肉的脸仿佛捡到金子一样对着落落狂笑,扔了一堆钱在离彻脸上,然后拉起落落就走。
   落落就像猫一样被拉起来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也没有反应出来是什么事,就被无力的拖着走,边走边酒醉迷乱的笑。
   离彻也在笑,笑的很开心在数钱。

   明风的心里仿佛在滴血。



4.
   一直以为落落会得到幸福,落落所要的幸福不奢侈只需要一个的平凡生活,一个安稳家,和一个自己爱的,爱自己的人,能摆脱那种飞蛾的幻想,觉得离彻应该会给她吗?会像自己一样全心全意的珍惜落落?
   落落,别跟他走。明风冲跑过去推开那个穿西装的男人,把落落拉到自己的身边。
   操你妈,你傻逼啊。穿西装的男人一巴掌甩在明风脸上。
   明风被打的天昏地暗的,拉着落落就跑,离彻见势早已不知去向。
   穿西装的男人就后面追着骂,从酒吧里面窜出几个年轻人也在后面追。
   酒吧的摇滚乐和辱骂的喧嚷声混合一体。
   明风摔倒在地上,一群人穿牛仔裤的小混混把他一顿暴打。

   落落摔在一个石阶上在头在流血,人也清醒了惊慌失措的看着明风。
   明风鼻青脸肿的浑身都痛苦苦的搀扶着落落,打了一辆出租车去了医院。

   早晨的第一缕曙光照耀在落落的脸上,落落睁开眼睛,闻到刺鼻的医药味道,受伤的头部被绑紧了绷带隐隐作痛,看见明风趴在自己床边睡觉,头发凌乱,鼻子里还发出阵阵的呼吸声,安静的像个孩子。
   她总把明风当成哥哥,在自己危难的时候出现,小时候被爸妈打就躲到明风家里面,自己被欺负了他比自己还伤心,他总把生命里面一切最好的东西无偿的奉献给自己。可自己怎么就不喜欢他。
   她想起里离彻,那个和自己同样忧伤的男孩。
   从她第一眼看见离彻的时候就爱上他,像飞蛾一样不得自控。
   离彻邋遢的头发,落魄的身影在她面前弹动着吉他,她走过去对离彻说,我喜欢你,我能做你女朋友吗?
   随便。离彻满不在乎的,有点像《灌蓝高手》里的流川枫。
   她想起了妈妈,那个操纵职场的成功女人,从懂事开始一直到她死,都没怎么说上几句话的妈妈。以前一直都认为她不爱自己,爱事业甚至超过爱自己,可现在很想对她妈妈说几句寒暄的话,只是人去楼空,金钱可以操纵一切,可是却操纵不了过去了的光阴,人生犹如浮云一般,一生自负的妈妈只失败过一次,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那时候她很想哭,可自己哭不出来。
  明风睁开眼睛的时候静静的凝望落落,这是他的习惯,每当落落犯错的时候他就看着她,很久,很久都不说话。
  明风,我肚子很饿,去买点吃的吗?
  好,你等我。
  落落的眼睛有点发热,她流泪了,十八年来的泪水仿佛潮涌,自己也不知道,是伤心,悔恨,还是害怕。
  明风是个爱干净的孩子,喜欢穿雪白的寸衣,当明风走出病房的时候落落才发现原来明风和离彻一样消瘦,宽松的寸衣掩藏不住那清晰的骨架,他回来的时候提了满满两大袋子的食物买了虾仁豆腐,西芹炒荷兰豆,水煮干丝,白切三黄鸡都是比较清淡的菜,还有温热的奶茶。
  明风,昨天晚上……
  昨天晚上的事情过去了。
  离彻呢?
  不知道。
  落落安静的看着明风,明风全身不自在。
  落落,有件事必须告诉你。
  你说。
  你有孩子了。
  落落在大口的吃着东西,跟小时候一样满嘴油脂,只是刚刚擦干的眼泪如断线的珍珠一样大滴的往下落,泪水晶莹剔透。
  打掉?
  不打,是我血脉,一切的罪恶我一个人承担。



5.

  第二天落落出院回家。
  那个叫离彻的人拿走了落落剩下的所有积蓄。

  从那以后明风再也没见过落落。
  那年明风考上加拿大圣玛丽大学,他一直委托国内的同学寻找落落和离彻,落落和离彻仿佛没来没来人间一样,查无音讯。
  明风莫名其妙的喜欢去酒吧,一样的灯火阑珊,一样的摇滚乐,一样有着穿西装满脸横肉的中国男人出入,各种肤色的人随着音乐冷漠的摇摆着肢体,只是物是人非。



6.
  我叫陶陶,我喜欢你,我能做你女朋友吗?一个华籍少女坐在他身边,穿着与酒吧格格不入的吊带礼服和高跟鞋和落落一样拥有着美丽的容颜,静静的看着他。
  随便。明风一口喝下一杯轩尼士,满不在乎,心却滴血。
  五年后他和那个叫做陶陶的女孩结婚了,生了个女儿,取名落落,明风算了算,比落落的孩子小七岁。
  一次在多伦多的乘地铁的时候明风看见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年人衣衫褴褛的在捡垃圾,一时间却想不起来,但很熟悉,在多伦多他认识的人不是很多。
  你是落落的爸爸?
  那个白发老年的人听见后瞳孔收缩脸都扭曲了就没命的跑,明风拦住了他。
  真的是落落的爸爸,多年前卷款跑到加拿大,一年不到就输光了所有的钱,连张机票都买不起,到处打打散工,赚了点钱又去赌钱,还欠了一笔赌债经常被人殴打。
  明风告诉了他走后的一切,落落妈妈自杀,落落怀孕失踪,离彻拿走了落落所有的钱,然后明风给了他一张银行卡,里面的钱足已让他还清赌债回国。

  落落的爸爸蹲在地下,悲伤的痛哭。



7.
  一年后明风在MSN上跟一个同学聊天,那个同学告诉他还记得以前那个跟你从小一起玩的落落吗,她爸爸不久前回来了,杀了一个叫离彻的人,由于杀人动机不明,加上十年前逃税被判无期徒刑。
  你有落落的消息吗?
  去年有同学在上海见过她一面,貌似现在成立了一家上市公司,还有个儿子在温哥华读书,她孩子的名字叫明风。



  爸爸,妈妈叫我们吃饭了。
  明风抱着女儿落落,泪流满面。




8.

   我叫离彻。

   我从小就是个忧伤叛乱的孩子,我有个天底下最不幸的家庭,我爸爸是个烂酒鬼,有点点钱就和一些酒肉朋友缠在一起喝酒,醉了以后总喜欢把我打的鼻青脸肿的,然后开心的笑,说我是杂种,是我妈妈和野男人生的。我总是开心的笑,就是不哭。我的记忆里没有妈妈,家里甚至连她的相片都没有,爸爸说是跟别的男人跑了,而隔壁的阿姨告诉我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妈妈,嫁给爸爸任劳任怨的,她是被爸爸打走的。

   我九岁的时候就离家出走过,带着零碎的几块钱,绕遍整个北京城,座最后一般公交车回家。

   每次出走总是被爸爸找到揪回家一顿毒打。

   每次我背着书包走在北胡同的时候就特别的开心,那里有个简陋的音像店,里面有着暗淡的灯光,回荡着悠闲的爵士音乐,店老板是个和蔼发福的中年人,总是把我叫到店里面,给我介绍一些世界上曾经辉煌过的爵士乐手,他们都是那么孤单,那么的才华横溢。那时候我接发誓,我以后要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爵士乐手。像爵士之父Armstrong一样,操纵整个乐坛。

   十四岁的时候我就离开了家去了深圳,我背着简单的行囊孤单的穿梭在整个城市里面,白天在租的九平米小房子里睡觉,夜黑的时候就去一些高档的酒吧拉小提琴。三天后我被老板赶出酒吧,理由是我把一个顾客给打了,他说我的演奏很烂,很垃圾。他要我拉《甜蜜蜜》,而我那时候拉的是《以沉默的方式》,自己已经沉迷在音乐中,然后我就拿椅子使劲的砸他。

   回到九平米的小屋里面就感觉去了天堂一样,我可以放肆的演奏我的喜欢的音乐,然后喝酒,吸烟。



   音乐,啤酒,香烟,蟑螂,阴暗,潮湿,发霉的床单还有腐蚀的地板。



   一个月后我被房东赶出去,理由是我已经欠下了他几个月的房租,抽烟还差点烧了他的房子,所以他自认倒霉,把我赶走。

   我像蒲公英一样,落到哪里就是哪里,只是蒲公英能发芽,我却不能。

   然后我回到了北京,和离开时一样的行囊,一点不多,一点不少的走在古老的街灯下,回到家看见爸爸躺在床上,面容消瘦枯黄,头发也苍白了很多,原来是生病了,两天没吃东西,把他背进医院,爸爸在我的背上吃吃的喘气,骂我是杂种。

   我伤心的流下眼泪,记得小时候发高烧爸爸马不停蹄的把我背进医院,同样骂我是杂种。

   爸爸被诊断出是中风,下身严重瘫痪。

   我在三里屯酒吧街上做了一个音乐手,低廉的价格只要每天能按时发我薪水就行。

   一次我认识一个叫落落的女孩子,美丽而又华贵,是属于那种喝杯鸡尾酒就要几百块的那种,她说很喜欢我,要做我女朋友。

   我说,随便。

   从那以后我们经常在酒吧里面喝酒,她听我演奏爵士乐,像一个真诚的听众,从她眼神里面我知道她不懂音乐,我就演奏着自己的忧伤。

   一次落落喝醉了酒,迷乱的被一个酒醉的男人拖走,那个男人甩给我一叠钱。

   我拿着钱,开心的笑了,我可以一下子交纳爸爸医院治疗的诊金了。

   我看见落落小时候的玩伴出现,我知道他叫明风。



    我拿着那笔钱带着爸爸离开了我住了十几年的家,我告诉隔壁阿姨搬家后的地址,如果我妈妈回来请让她来看我。

   很多年以后我在家里面为瘫痪的爸爸洗澡的时候出现了一个中年男人,留着长长的胡渣子,问我是不是叫离彻。

   我说,是的。

   他就从上衣口袋里面拿把刀,捅进了我的胸膛。

   致命的一刀,鲜血染满我的衣襟,一阵刺痛后,我感觉自己很疲倦,眼睛在发黑。

   我仿佛看见了妈妈,她在向我招手。

   对我说,孩子,孩子,孩子……
男人趁着年轻,要吃最辣的菜、喝醉烈的酒、坐最快的车、看最美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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