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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软件] 【下载】梁迷零柒特刊——祝所有梁迷十一快乐(重阳日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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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0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梁羽生的武侠小说,总是有多个片段是让人无法忘怀的,是心灵的震撼或者是平凡的感动:厉胜男的凄美微笑;练霓裳的红颜白发;张丹枫的潇洒身姿;卓一航的孤单守候……还有很多很多,点点滴滴!

请欣赏:
梁迷零柒特刊

下载:http://www.yushengbbs.net/book/zazhi/lm07.exe

在线:http://www.yushengbbs.net/book/zazhi/07zazhi/onlin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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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期杂志所选用的本人文章,制作期间本人曾多次对布局、排版等细节问题进行强调,可惜仍未受到有关方面的采纳。所以这次杂志中的本人文章,乃是违背了本人意愿的文章,其性质近乎于删节、窜改之类,本人因此拒绝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承认!如今本人业已决意,日后不会基于任何理由,再将任何稿件交给该杂志的任何编者,倘若“梁羽生家园”接下来的第三期网络杂志(及其续集),仍出现了本人的文章,那么必属盗版无疑。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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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杂志人人平等,无大牌


尊重每名作者的版权,但不搞特殊,本人只负责整合和责编交上来的文章,而当时授权无误。

只是绝对不另外红字,翻页,弄另类,实在满足不了楼上需要,抱歉。

但因为编辑辛苦工作,所以不取下楼上文章。

下期,楼上不授权,自然不用



欢迎投稿232790139@qq,com

或直接发帖于家园各版面


我们平等对待每位作者的文章,无特殊,平等,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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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命名.JPG (132.81 KB, 下载次数: 0)

读者看不到“红色”的内容,那是因为杂志编者的肆意妄为,与作者的原文无关。举此一例,可证其余。愿读者分清是非,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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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大地大,编辑最大,东西授权给人,编辑就有权进行排版等,除非授权时有特殊说明,于是大家都没什么好说的。两边都算是熟人,道不同各走一边也就是了。希望不要上纲上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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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捍卫编辑修稿的权力,也捍卫私家不投稿并作出声明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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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绝对不另外红字,翻页,弄另类,实在满足不了楼上需要,抱歉。

纳兰兄看看药师的回复,大概就能明白我当初有没有特殊说明,以及特殊说明的力度如何了吧?还需要我列举更多的证据么?游龙兄是这篇文章的责任编辑,他把稿子交给最后的主编之前,曾经把word传给我,征求我的意见,当时是有红色的;甚至杂志的样刊里面,红色也是存在的。(否则我早就抗议了。)为什么一直等到正式发布的时候,才突然没有了呢?——生米煮成熟饭?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不想对此进行评论,只是做出我力所能及的抗议而已。我一定坚持要使用红色,当然有我自己的理由,那就是为了注明引文中错漏的地方。而且我多次强调了,如果编辑们拒绝使用红色,完全可以将文章删掉——而编辑居然既保留了文章,又没有使用红色,这算什么呢?根本就是强制性的使用稿件,完全违背了身为作者的我的本意。我不愿意把一篇残次品文章拿出来给读者看。(缺少了红字的标注,这篇文章便不完整。甚至还可能令人发出莫名其妙之感——若无红字表明,读者很难发觉引文究竟错在何处。)但现在的情况如何?纳兰兄是明白事理的人,是是非非,大概也是新仇旧恨的一种,我不多说了。

如果谁还有什么怀疑的话,不妨私下问问游龙兄、阵子兄、昆吾兄,看看游龙兄传给我的定稿,以及杂志正式发布之前的样刊,是否如我所说,的确使用了红色。本来我已经不想跟梁圈混了,之前在家园发的所有主题也都删了,这次算是破例回帖。我当然可以离开这里,但是我拒绝被任何人随随便便的诓骗。我已经一退再退了,如果我背后是墙,你还没完没了,一句话:抽你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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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大使书编十年坚守同心圆

发表于 2008-10-2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杂志和问题


1,杂志软件不能用红字,被迫杂志为其特意翻页PS制作有红字部分。可想制作者的辛苦。但私家在杂志制作过程中,一直要求整本都翻页为制作,最后在泼了N多凉水,鄙视杂志N多,要求其全文都为其特别翻页制作。一则占空间,二则超不协调。最后为保持杂志一致性,均不翻页制作。

对于红字BUG问题,仅三处。用符号标示出来完全可行。没来得急做相应标示,会在修订本修订。

2,作者不纠结翻页,杂志也不可能一直没改,而出现BUG。而除开红字部分没能按要求表著,也并没删改任何作者的东西。读者看到了,只会说原文是那样的啊,而编辑不细心(当然这种不细心是你本人一直干涉的结果)。

杂志未删改其他任何文章。比上次翻页为排版问题,尽可能保留了作者的原样。

3,杂志样本是特意红字的。私家不只一次说就大牌怎么样。而私家鄙视杂志,一直给杂志制作带来困扰,最后要和杂志保持距离,说垃圾纭纭,也取下个人编辑的名字。就现在凡响结果来说,此杂志已经比上次更受年轻人欢迎,已经有人问投稿事宜了。

而私家的申明很好的保持了杂志的距离,也侧面反映了杂志的人人平等的原则,同时更证明我们尊重普通作者版权,保持文章原样,


就私家个人问题

1,私家的文章都是自删,自己遮屏,还在后台清理,导致绝对不可还原。就其个人所有主题,他自删我无言。而遮屏部分公共话题或回复(比如上期杂志主题),同时删掉其他人回复,造成的补丁之类的大量需要家园善后适宜,现在还有霹雳清理中。我不是不想处理私家,但因为答应龙兄缓和,情愿被人误会暂时并没处理。

2……

吃完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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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这种不细心是你本人一直干涉的结果)
哦,原来我越是干涉,你们就越是粗心?这简直就是对我的干涉的变相报复嘛,很好,很好。原来杂志不能给我的文章破例使用红字的原因,竟然是因为我反复强调一定要用红字,真是可爱之极的理由。(倘若样刊之中的红字是特意做的,那么请恕我不能理解:何以到最后发布时,你们又特意重做一遍,特意违背了之前与我的约定?到底是沿用已经做好的红字省事,还是重新制作省事?明明之前的设定已很令人满意,何以竟又彻底废弃,改弄一个问题多多的版本出来?这是我见过的最为无礼无耻低级三俗的做法。)

药师要处理我,大可以明目张胆的处理,没必要挂出游龙兄当幌子,拿出各种理由敷衍拖延。(既然大家如你所说,都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药师对我的处理,为何你竟然迟迟不敢动手?是不是害怕一石激起千层浪呀?)我既然说了不会再跟你们这个小圈子混——所谓小圈子,当然是“药师的梁圈”,而不是什么真正的“梁圈”——当然就不会把你们的一举一动放在心上。昨天用QQ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删剩下的帖子,你们爱删则删,爱封则封,最好把我在家园出现过的痕迹,一样不剩完全抹掉才好。不是总说我压制你们的梁学发展么?现在我把我的东西全部清掉,还给你们一片蓝天,让你们自己好好发展,居然又不乐意啦?

这次之所以重新回来发帖,是因为你们擅自改了我的文章。之前使用红字,不是说的很好么,样刊里的红字也很让我满意,怎么等到最后,又突然给我耍了这么一手?这不是明摆着骗我吗?惹到我头上,还不许我出来抗议,未免没有道理。药师如果真认为你做的对,何必又要于修订本里加上红字或相关的标注呢。简直是欲盖弥彰!要么,就进行道歉,然后给我改了;要么,就保持现在的样子别动,告诉大家你取消红字的方式是合理的,对关键内容不加任何标注也是合理的。不要一边嚷嚷着自己没错,然后又想方设法的去修订、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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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外,我之前曾于内部区说过:“记得把冰之火的文章里,去掉我的回复。我针对的是他的最初的文章,他后来改过,所以那个回复已经失去意义。”(《卷末也丢在这里吧》二楼)这种意见,居然也未获得采纳,看来凡是我支持的,药师不分青红、不问皂白,总之是一定都要反对的了。使大家看到这种莫名其妙的事件,以及这种莫名其妙的回复,真是对不住冰之火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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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干涉,影响了杂志的进度。

现实杂志有几本红字?本身就不是合理要求

而在杂志区,我也说了都统一,在杂志出品前。没为你的红字妥善善后,是我的过失,但本身这期杂志就有修订环节,这个BUG改很方便。就被你扣上报复,删改什么帽子也太诡异了。简直是造谣污蔑。

你的信息夹杂在中间,制作者没看清也是情理中。

大量的信息,不标明一,二,三的阵子处理起来本不容易。你来句就私家的不听,实际大量的信息不标明的本来就难以做不遗漏,而要在广大凉水中找信息,真难为制作者了。


杂志的BUG可以改,杂志不是学术期刊,也没有任何商业价值,编辑是对得起读者和作者的。你的意见可以提,但泼凉水和脏水就请注意了。




就私家个人问题补充几点

1、私家至少嘲笑5位以上家园公认积极斑竹不懂梁学,严重打击了斑竹积极性。其实所有人,上至梁老,梁评。传作者,下到普通新会员,只要和梁扯上点关系,稍微冒出点头,没被嘲笑打击过的漏网之鱼不到10人。人家看梁书比只看不到30本的你多,人家看梁影视比不看到10部的你多,人家写的文章比你有真情实感,人家年纪比你长,人家脾气比好,人家是MM,人家是真正喜欢梁书……就因为这样,人家活该被你打击嘲笑。只因为你梁传记全得全,梁书收集得多,多混了几年BBS,会忽悠,就更懂梁学。你顶多是梁版本学,明明不喜欢梁老,梁老没有什么梁学,还来个光大梁学。光大不是打击嘲笑来的。至于梁传记,我承认你上写得比其他版本好,那也是因为你引用梁文艺作品,其他资料引用得多点。这个是网络带来的好处,但你本身就鄙视梁来,写出来的东西有多少3,真情实感,说白了,天下文章还是一大抄。

2,就杂志,私家不论上期还是这期,都鄙视其大多数文章,说不学术。而我要办的是梁迷杂志,不是虚拟的学术期刊。我很喜欢里面的文章,我说过我要为其负责。你连“要我剥腹自杀谢罪”来负责的话都说出来了。我实在无言。

我就杂志,说我很满意作者,编辑,制作者。感谢他们。也许其中有没顾及到的地方,但我已经尽力完善了。

而杂志,这个集体的智慧,是受大多数人欢迎的,不必要我自杀。欢迎大家投稿

3,和私家侦探认识了5年,吵了4年,说白了,就是道一直不是一路。我很俗,只有个喜欢讨论梁的地方。私家则一直要所谓学术。本来认识就因为被他打击认识,一开始就没尊重过我,我们也从来没平等过,而二年前说研究梁是他的游戏,他的游戏结束,就GAUE OVER,心凉得我……玩不起的我和他之间信任也就谈不上了。一直连朋友都不是,所以我们之间谈不上反目成仇。

4、家园开设,我一直是在圈中折腾,也许当局者迷。而私家则一直俯看鄙视着利用,所以我们也不存在什么闹内讧。

至于抹去存在的痕迹,是私家个人的想法,自删帖子不知道是否是你说的给我看的后果,我等龙兄处理。我只知道,你对人的打击删帖并不能抹去人心里的郁闷,而我要为此对你的删帖多一堆事情。


其他不再多做解释,此帖我就私家部分解释为止,其他的希望龙兄补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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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又耗上了,看着很搞笑啊,哈哈 [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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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药师已经承认红字问题,是你的过失,那么此事可以作罢了。然而药师竟把话题引向别处,说不得只好再回复两句。

其实所有人,上至梁老,梁评,传作者,下到普通新会员,只要和梁扯上点关系,稍微冒出点头,没被嘲笑打击过的漏网之鱼不到10人。

让我仔细数一数啊,李寒水姐姐、游龙兄、smsj兄、花无语兄、侠圣兄、诸葛慕云兄、南明离火兄、冰之火兄、luoying6兄、断空兄、夏侯仪兄、chiizx兄……随便数数就有十多个了嘛,不过其中很多都不常来这里出没,为什么呢——嘿嘿,不知道——我看药师下次还是改成“不到100个”好了,相对有说服力一点。

这个是网络带来的好处,但你本身就鄙视梁来,写出来的东西有多少3,真情实感,说白了,天下文章还是一大抄。

这倒奇了,原来药师以为,没有真情实感,就不能做客观的论断?(客观论断一定要基于真情实感?这是什么逻辑?)就一定是要抄袭别人?果然是非常可笑的逻辑。《评传》的好坏,以及对于梁学的意义如何,你不妨去私下问问你心目中的高人们,看看他们是否与你持同样的看法。总之,按照药师的想法,我没有光大梁学,我对梁学没有成绩,梁羽生家园才是最牛的,梁羽生家园无敌,梁羽生家园千秋万载一统江湖,让我们一起期待梁羽生家园的梁学成绩吧——这总符合你的看法及观点了吧?(可别说梁羽生家园无意于梁学的研究哦,自己回去看看第一期杂志里面,卷首语怎么写的。)既然天下文章一大抄,你们的【笔剑书】版面,干脆就删了吧,否则岂非成了鼓励会员踊跃抄袭了。

网络带来的好处?网络带来的东西,大家一样都能见到,为什么只有我去利用——何况退一步说,我私下查过多少东西,跑过多少趟图书馆,药师当然是不知道的。我只说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我放到网上的东西,哪个是网络上已经有的?我公开的那些东西,根本就不是得自网络。所以那些东西并非网络给我带来的好处,而是网络给你们带来的好处,只是你们不懂得好好利用而已。这次发帖,不是跟你谈这些问题的,而且以你的梁学知识,大概也还不够资格跟我讨论这种问题吧。

“研究梁羽生是我的游戏,成果出来了,我就去做别的。”我觉得以我个人的想法,这种表述也未尝不可接受。药师之前不是说过么,谁再给你们泼冷水,就不允许他继续跟这个圈子混了——现在我给你们泼了冷水,按照药师的想法,当然就不应该继续混梁圈了,可如今我主动退出,药师居然还不知足吗?既然药师认为我不能光大梁学,何以竟对我的退出,感到“心凉”——若以常理推测的话,我这个碍事的走了,你们似乎应该弹冠相庆才对。反正梁学是家园的,不是我个人的,我把我个人力所能及的事情做好,我走之后,你们乐意搞就搞,不乐意搞的话,扔掉也无所谓。本来你们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娱乐空虚,聚到这个地方的,梁羽生只是一个公共聊天的话题而已,不是你们钻研的对象,所以你们至今没出过一个搞梁学的人,我觉得非常合理。就算哪天把“梁羽生”的牌子摘了,大家改聊红楼梦,依然可以是这群人,依然聊得很快乐。

按照药师的期望,我不会再打击家园的梁学发展,各位自生自灭好了。删掉帖子,是为了能让你们从头开始,不要利用我的基础——倘若研究到最后,参考的都是我提供的资料,各位心理大概也不会舒服吧?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既然我的不是梁学,那么请把你们心目中的梁学,做出来给我瞧瞧。等《评传》写完,我就封笔隐退,然后搞点日本推理小说之类的事情,顺便关注关注你们的梁学进展情况。可不要让我失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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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道不同,那么多言无益,大家拿出点东西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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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侦探文章的编辑校对者,在个人编辑过程中,侦探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帮助,特将文章重新修改校对后发给我,同样由于侦探的支持和帮助,对文章的编辑校对也很是顺利。
在侦探发给我的文章及经我编辑回复之后发给杂志编辑人员的文章中都有“红字”,而且在文章中也作了提示,因此如果不用“红字”标示的话文章确实显得不完整。但是考虑杂志整个版面统一这方面原因,主编也确实可以对文章也有着自己的考虑,两者都应该予以尊重。

因此个人以为,产生以上问题主要还是在编辑过程中双方的交流问题,这个问题觉得其实不难解决,不能“加红”也完全可以通过文中标注,文末注释的办法加以解决,再将文字作个别修改,所起到的效果应该是完全一样。个人将文章交给杂志编辑人员之后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对杂志的进程也较少关心,所以出现问题未能起到有效的沟通作用,个人对此负有责任,谨向编辑人员及作者致歉。但将这方面问题提到“删节、窜改”的高度,似乎还是重了一些。对目前出现的问题,在修订版中予以修正当可解决。对于分歧,个人还是比较赞成我老乡纳兰容若的看法,觉得目前大家都有点情绪化,多一份求同存异,各有各的发展空间不是更好。
侦探对于梁学,丹枫对于论坛和圈子各自的贡献和影响都是有目共睹,制作电子杂志的编辑付出的辛苦也是公认的,学术和意见尽可争执,但希望友谊能够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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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为贵,还是将心思用在搞好羽生家园上吧 [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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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红字标注,是否可以象报刊杂志似的,将引用部分的文字采用换字体(如斜体字或与正文不同的楷体或仿宋字体)、或者加下划线、点的办法来处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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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就想那么处理


修订本会那么处理


至于先没那么处理,我的帖子已经说明。

只能说是均有责任。但绝对谈不上“删改”等罪名。本来就不是个大问题……让大家见笑了


另欢迎大家杂志多提宝贵意见



答先生,家园是大家的家园,大家共同建设自己喜欢的家园。不喜欢是自由,但也请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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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5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将引用部分的文字采用换字体、或者加下划线来处理和用红字标识是一个道理,因为一个文本框只允许用一种字体。
              [size=3]架空线依然散发出来锐利的火花。         环顾人生,没有什么所欲获得的东西,唯有这紫色的火花……         唯有这凄厉的空中火花,就是拿生命交换,也想把它抓住!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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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5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大家对此还有异议,那么我就把我所知道的事实,再次陈述一遍。什么地方说错了,请药师、游龙兄等相关知情人士指责。纳兰兄于本帖四楼曾经说过:“天大地大,编辑最大,东西授权给人,编辑就有权进行排版等,除非授权时有特殊说明,于是大家都没什么好说的。”现在有游龙兄的证明,大家大概都会相信“授权时的特殊说明”是切实存在的了吧?所以,现在已经很有些可说的事情了。倘若纳兰兄愿意就此表态,那我十分欢迎之至。

首先必须说明,我授权文章时,红字是一个重要的条件。这就相当于签了一个协议,你给我使用红字,我才准你刊登文章。当时大家对此均无异议,游龙兄交我过目的校稿,红字十分清楚明白。而杂志正式发布之前,曾于内部区公开样刊,文章里面同样具有红字,因此我并未对我的文章多说什么。否则以我的为人,肯定当时就已闹了起来,何必要等到现在?这个道理大家仔细想想,自不会难于理解。

然而当杂志最终发布的时候,我发现我被骗了。我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呢?对方以“杂志所有文章统一不准使用红字”为理由,强制撤销了红字,单方面违背了与我的协定,还有脸指责我“耍大牌”云云?于是我不禁要问,如果觉得我“耍大牌”,一开始不与我定约便是,何必要先获得我的授权,继而一再蒙我骗我,用样刊稳定我的情绪,直到正式发布以后,才让我知道此事?——倘若我没有下载你们正式发布的杂志,恐怕我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呢!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取消红字,就是单方面违背了我与家园负责人之间的约定,而且这个举动是在我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来的,事前并未对我进行任何形式任何意义的通知。换了是看帖的各位,你们扪心自问——会不会不生气?会不会觉得又惊又喜?会不会觉得自己的知情权得到了充分保证?会不会觉得杂志的编者言而有信?

相关的事实陈列至此。然后再探讨几个关于用词的问题。游龙兄于本帖十四楼的回复指出:“但将这方面问题提到‘删节、窜改’的高度,似乎还是重了一些。”我认为这两个词用的并不过份。因为游龙兄同时也已承认:“……而且在文章中也作了提示,因此如果不用“红字”标示的话文章确实显得不完整。”(十四楼回帖)那么杂志的编者,就是通过消除“红字”的办法,使文章趋于不完整。这不是删节、窜改,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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